《江苏大学报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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牢记青年观, 不做青年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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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校发起 《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》
本报讯 近期,部分高校学生会干部中出现的“学生官”现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。针对这一热点现象,我校立即开展校、院两级学生会自查,并发起 《江苏大学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》,倡议全体学生会成员牢记责任、奉献和自律,建设一支胸怀理想、心系同学、品学兼优、作风扎实的骨干队伍。
  《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》 中主要包含六项内容,号召全体学生会成员要带头勤奋学习,恪守学生本分,扎实学问功底;要坚持踏踏实实做事,提升综合素质,树立良好榜样;要在学生工作过程中,优化组织职能,提高办公效率,避免出现组织臃肿、人浮于事的问题;要彰显创新精神,依据校园生活的切实需要,举办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校园活动;要将同学们的切实需求放在首位,畅通反馈渠道,切实维护同学权益;要牢记加入学生会的初心,公私分明,甘于奉献,坚守投身学生工作的理想情怀。
  “牢记青年观,不做青年官。”校团委书记王丽敏说,大学与社会联系日益紧密,难免会出现个别学生组织功利化的现象,但因此判定高校学生会风气普遍败坏有些
以偏概全,《自律公约》 倡议的提出也恰逢其时地为我校每一位学生会成员敲响了警钟,青年应立志做大事,不应立志做大官,要坚守崇高的信仰、点燃奋斗拼搏的精神,争做新时代好青年。
  “部门第一次见面会,部长90度鞠躬,请我们多多关照;当干事做错事情时,部长安慰并主动承担错误;部长有时会疲惫,有时会为难,但传递给我们的永远是正能量。”校学生会宣传部邱诗怡讲述了自己的感受,她说,“学生会的经历告诉我,我只需要做自己,做最好的自己,学生会前辈传递给我的真诚、乐观、温暖,我也会一并传递给后来者。”
  校学生会主席张雪冰表示,学生干部及学生工作功利化、庸俗化问题,归根结底是自我认知和定位出了问题,学生会干部的首要身份是学生,学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,学生会干部是代表学生、服务学生,而不是领导、指挥其他学生,“工作上有主席、部长、干事之分,但生活中,我们更愿意成为学长、学姐和朋友。”
  (本报记者 吴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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